9.4 安全防护设施


9.4.1 安全防护设施可分为常规安全防护设施、动物栖息保护设施及植物生境保护设施。
9.4.2 近岸2.0m范围内常水位水深大于0.7m、易发生安全事故地段应设置高度大于1.10m的护栏,护栏不应采用带有尖角、利刺等构造形式。
9.4.3 鹰墩宜设置在湿地公园内植被稀少的区域,应竖立杆高6.0m~7.0m的树干或水泥杆。
9.4.4 笼舍应于地势较高处或悬空设置。
9.4.5 修建闸坝影响特定鱼类洄游时应设置鱼道。
9.4.6 湿地公园的封育区域应设置围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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